2018年3月4日,我校出台了《盐城幼儿师范高等师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十项规定》,这是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办学水平和社会形象的重要举措。3月7日下午,外语系组织全系教师集中学习规定的具体内容。
2016年年底,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明确提出了“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他对全国教师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要做“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教师,要成为学生的“四个引路人”(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社会的引路人),要实现教育现代化,广大教师必须要有担当。结合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十项规定》的内容,学习活动中就如何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如何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会上,教师代表陆艳艳、周珊珊、叶捷、于浩、金少芬和苗志金等同志发言,她们分别就此次专题教育活动表明了自己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决心,立志以德立身、以身立教,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
丁学领书记围绕新形势和新要求,强调全系教师要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德为人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履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以及业务水平。并指出,我们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在全系上下展开以“三德、三查、三评、三访、三展”为方法和步骤的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杜绝教师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效性。